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过期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置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129室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过期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置项目
2、预算金额:290000.00元
3、采购需求: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化工学院和仪祉农林学院等部门过期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置项目,包含分拣、装车、运输、处置等事项,危化品具体数量和类别需现场踏勘。
4、交货期:合同签订起7日历天内将拟报废危化品运离学院,20日内处理完毕。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特定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供应商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和处置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主要是900-41-49与900-047-49和HW04农药废物)的资质和能力,并具有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且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05-26 9:00至2021-05-2817:30
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129室
方式: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第三项1和8小项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可自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13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9-33680059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