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精神,2021年11月8日,专家组对我院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进行了评审鉴定,经学院研究,确定我院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有6个(见文后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11月10日—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反映至教务处教学科(院务楼407室),联系电话33680034。
教务处
2021年11月10日
附 表:
【编辑:咸阳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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