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拓夫(1912~1967),陕西省神木县人。1926年考入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先后任团神木县第一高小支部书记、绥德县学联主席、团县委书记等职。
1928年贾拓夫转为中共党员,同年秋,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组织部部长、代理书记。1930年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兼西安市委书记。后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秘书长,负责省委组织、宣传工作。
1933年7月,中共陕西省委遭敌人破坏,贾拓夫不顾个人安危,及时做好善后工作,使党的组织免受更大的损失。1933年底,贾拓夫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向中共中央报告工作。1934 年初,贾拓夫出席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华苏维埃第 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贾拓夫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工作。
1934年10月,贾拓夫参加长征,任红军总政治部白军工作部部长,并负责为部队筹运粮食。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甘地区,贾拓夫受中央委托,担任与陕北党组织以及陕北红军的联络工作。
从1936年起,贾拓夫先后担任关中特委书记、三边特委书记、中央少数民族委员会回民部部长等职。西安事变后,贾拓夫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为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和发展陕西各级党的组织,做了大量工作。1939年贾拓夫回到延安,在张闻天、李维汉领导下,主持西北工作委员会工作。
1941年,贾拓夫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统战部部长、调查研究局局长。1942年贾拓夫任中共西北中央局常委、秘书长,边区参议员等职。日本投降后,贾拓夫接替陈云主持西北财经办事处工作,任西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共西北中央局常委。
1949年5月,西安解放后,贾拓夫任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市长、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等职。西北全境解放后,他主持西北财经委员会工作。
1952年8月,贾拓夫调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副主任,1953 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任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并兼轻工业部部长。1955年9月,任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监事会主任。1956年10月任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58年6月,贾拓夫为中央财经小组成员,9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贾拓夫当选为中央委员。1959年贾拓夫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到基层工作。1962年贾拓夫任抚顺发电厂厂长,1965年任石景山钢铁公司副经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诬陷和迫害,贾拓夫于1967年5月7日不幸逝世。1979年3月,中共中央为贾拓夫平反,恢复名誉。

1952年4月贾拓夫(右)与习仲勋在西安
来源:《陕西日报》